唐朝 女人刑法

网友投稿 阅读:- 2024-03-09 11:29:34
唐朝 女人刑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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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录

  1. 十宗罪里的古代酷刑
  2. 唐代掌管刑狱的机构
  3. 武则天发明了什么刑罚

[One]、十宗罪里的古代酷刑

1.囊扑:用布囊将人罩住,把人打死。看上去很温柔,但是力度很大,囊袋去掉之后,受害人的脸都会被打变形。

2.板子刑:脱光衣服趴在凳子上,有人拿板子开始打,凳子中间还夹着一块厚木板,加长了行刑距离,密密麻麻的淤青。

3.抽肠:挖出受刑人的肠子,挂在铁钩上,施刑人员用绳子缠绕根部,将肠子抽紧。

4.凌迟:世界上最狠的酷刑之一,将人身上的肉一片片别下来,最低别3600刀,之后撑不到最后直接死亡的,不能算数。剐下来的肉可以请人吃,并且吃的人还会得到赞扬。

5.梳洗:这个刑具是一个铁刷子,先从受害人的胸膛开始,一点点刷到大腿,常人往往忍受不住,还没刷多少就会死亡。

6.腰斩:将人从中间切开,不是切开就算了,还会将切下来的一半剁成肉泥,做成红烧狮子头。

7.炮烙:先将铜柱子烧热,再塞进受害人肛门,最后从里面炸裂。

[Two]、唐代掌管刑狱的机构

〖One〗、主管司法刑狱的便是刑部。刑部又称秋官、宪部。秋官出自周礼,武则天时改刑部为秋官;宪部出自唐明皇天宝12年改刑部为宪部。刑部负责审定各种法律,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。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式是按省设司。

〖Two〗、在唐代,刑部是中央三大司法机关之一。其与大理寺、御史台共同执掌整个中央的司法。

〖Three〗、根据律令的明文规定、结合唐代有关司法实践的具体史料,刑部有以下司法职能。受诏独立审判案件、参与“三司推事”、对案件进行复核、死刑复奏、参与议刑、录囚、执行殊旨别敕。

〖Four〗、刑部由于受封建制度固有弊端的影响。其在行使司法职能的过程中,难免会受到其它制度和非制度因素的制约。在这种状态下,各种权力之间纵横交错,相互牵制。刑部作为当时司法体制的一部分,其司法职能的行使状况便自然的受到当时整个大环境的掣肘。在前期,刑部的司法职能总体是实际履行的。刑部是作为一个拥有实职的机关存在的。到中后期。刑部的地位逐渐下降、其具有的司法职能便或多或少的受到了削弱。

[Three]、武则天发明了什么刑罚

武则天发明的骨碎之刑,骨碎之刑非常残忍,比凌迟处死更残忍,是一种听之毛骨悚然的那种刑罚,她也是为了巩固她的统治地位施行的一种刑罚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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